" 学习这档子事是好事,我就是方法用错了 ……"
面对审讯,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嫌疑人张某心中满是懊悔 ...
近日,
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根据线索,
抓获两名代替考试嫌疑人,
只因参加自学考试
最后一门屡试不第,
嫌疑人张某竟自作聪明
试图找好友代考。
4 月 16 日,嘉定公安分局菊园派出所接到辖区某自学考试考场反映,称发现疑似代考违法行为,民警闻讯后当即前往考场展开调查。据悉,监考人员在巡查考场过程中,发现一名准考证登记为张姓的学生,在考试过程中不仅全程用口罩严实遮盖面容,更是当有监考人员从旁经过时,便会表现得异常紧张,监考人员遂要求该考生摘下口罩核实身份。
果然该考生非但面容样貌
与证件照片存在差异,
更是连自己本人身份证号码
也无法如数报出,
监考人员当即决定
联络公安机关反映情况。
经查,考生张某自 2005 年参加自学考试以来,已完成了其余所有 11 门学科考试,但当日所考试的科目却是接连参考 3、4 次,始终无法通过,其见自己过关机会渺茫,遂央托好友吕某为其代考,企图利用旧证件照、全程戴口罩遮掩等方式,偷天换日助其顺利过关。目前,犯罪嫌疑人张某、吕某因涉嫌代替考试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考试作弊、代替考试都是严重破坏社会公正、
违背诚信的行为
妄图通过 " 小聪明 " 弄虚弄假
必将受到严惩
此前,一则 18 岁男子
代人 " 国考 " 获刑的消息,
也曾引发热议。
被告人邓某某经网络交易受雇于人,以每日 300 元报酬,代替湖北籍考生许某(另案处理)在湖南长沙参加某项全国统一考试。最后,邓某某犯代替考试罪,被雨花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。
2015 年 1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的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将代替考试行为入刑,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,处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来源 | 案件聚焦(记者:吴依娜)、中国青年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