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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荔波县民政局采取“四注重”提升村(居)务公开标准化建设,进一步加强村(居)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,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。
注重指导。出台《荔波县村(居)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》,同时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村(居)务公开工作,指导好村(社区)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公开,并录入贵州省集约化社区综合平台。目前荔波县100个村(社区)每月均按要求及时公开。
注重时效。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开,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,财务收支情况按月逐项公布。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, 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,单项工作完成后一次性公开,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。在公开过程中坚持线下和线上相结合,确保公开实用、准确、高效。
注重规范。荔波县100个村(社区)按照“五规范,一满意”的要求推进村(居)务公开,实现公开内容规范、公开时间规范、公开形式规范、公开阵地规范、公开管理规范,公开的效果群众满意。并且每月在贵州省集约化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开展村(居)务线上公开不少于1次。
注重督查。成立督导小组,督导组每季度到村开展一次村(居)务公开工作督导,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《问题整改工作清单》,第一时间向村(社区)两委反馈,并要求立行立改。对村(居)务公开工作不重视,排查出来的问题不整改的将在荔波县进行通报,并作为各村(居)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。
来源 | 荔波县民政局
校对 | 刘牛
排版 | 罗娇
责编 | 施绍根
审发 | 刘畅